《金科辑要》
谨按:金科辑要,系清咸丰六年,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,此科原乃上帝所定,秘之玉箧,文帝恳求玉旨,颁行人世,发明天律,又曰阳律,罚民之恶,降灾劫以诛其心。清光绪三年,文武二帝,恳蒙玉帝准后,颁轮科彰明阴律,核人之罪,有地狱以诛其魂,又经诸仙述辑,凡金科所未尽有者,是书续传其旨,飞鸾缮稿,普示人间。
谨按:地狱历劫者,每一劫,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。阴司受罪,非比阳世,虽刑罚一次,其身已死,又必使之复还人形,刑戮如前状,历劫既满,此罪始完,如再有他罪,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,尝见洞冥记中,详载犯淫孽者,生前如悔改向善,死后自抵除减罪,如至死不改者,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,须历受诛心狱、铜人狱、割肾狱、鼠啮、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,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。或永闭地狱,受诸刑罪。盖刑罚于淫孽,乱伦罪为特重。以上地狱,各受若干劫,满后始得转劫,转劫者系投生一次,为一劫也。又见金科辑要、轮科辑要二书中,详列赏善、罚恶各条,而此冥律诸条,亦有减免加等,准抵差别,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,若参观金轮二科,暨洞冥记,则因果报应,益信而有征也。
从来恶孽,惟淫为大,阳罪甚重,冥罚尤严,为罚极多,爰撮要端,见此篇者,各宜戒勉。
乱伦之人,永闭地狱,有害人命者,死遭雷击,戏尸之人,与此同罪。已受阳罚,皆免雷劫,有忠孝事,准抵四分。大善千五,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。强奸寡妇,当身绝嗣,受苦地狱,历五百劫,转为虫蚁,又五百劫,转为禽兽,又五百劫,再转为人,为娼妓身,已受阳罚,免一百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五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一半,大善五百,亦抵一半。
诱奸寡妇:二世绝嗣,以上之劫,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四百劫。再转为人,为残疾身。已受阳罚,免八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四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七分。中善五百,亦抵七分。
调奸寡妇:三世绝嗣,以上之劫,各历三百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三百劫。再转为人,为贫贱身。已受阳罚,免六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三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九分。小善五百,亦抵九分。
强奸处女:子女淫佚,以上之劫,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四百劫。再转为人,为奴仆身。已受阳罚,免一百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四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一半。大善四百,亦抵一半。
诱奸处女:二世绝嗣,以上之劫,各二百五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二百五十劫。再转为人,为疾病身。已受阳罚,免七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三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七分。中善四百,亦抵七分。
调奸处女:妻女偿还,以上之劫,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一百劫。再转为人,为中贫身。已受阳罚,免四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二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九分。小善四百,亦抵九分。
强奸室妇:妻女偿还,以上之劫,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三百五十劫。再转为人,为隶卒身。已受阳罚,免一百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三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一半。大善三百,亦抵一半。
诱奸室妇:减寿二纪,抱朴子曰:纪者三百日也,金科辑要则云:纪十二年也。此当以金科辑要凡例之言为准。以上之劫,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一百劫。再转为人,为孤独身。已受阳罚,免三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二等,有忠孝事,准抵七分。中善三百,亦抵七分。
调奸室妇:减寿一纪,以上之劫,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七十劫。再转为人,为中贫身。已受阳罚,免二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一等。有忠孝事,准抵九分。小善三百,亦抵九分。
以上三条(寡妇、处女、室妇)俱属异姓,若属亲戚,加倍治罪。有服之亲,罪次乱伦;若在丧中,罪加三等。无论仆妇,无论奴婢,奸淫之罪,俱照上论。奸事未成,减寿半纪,有害人命者,照成奸论。
淫一娼妓:减寿半年,染恶疾者,减寿一年,若能改悔,兔去减寿,遗一子女,为兽一世,若能改悔,免为走兽。
渔猎男色:与妇女同。十六以下照处女论,十六以上,照室妇论;挟幼童者,照淫娼论。(此即同性恋者)
造淫书者:减寿二纪,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,罪坐已身,书不消灭,永不超生,拍摄淫戏春宫,与此同罪。
扬一淫事:减寿半纪,若有害人命,减寿一纪;谈闺阁者,与此同罪。若能改悔,罪俱减等。
《冥罚淫律》
有句古话叫万恶淫为首。在阳间的法律对犯罪的人判的已经很重了,阴间的冥律比阳间的法律更严惩,为罚极多。其中厉害关系,见到这篇冥间处罚犯淫罪的律条的,请各自警戒自勉。如果命中既无财又无官,那你千万别乱碰女人。要不然你很快就会出奇祸,命丧黄泉的。
现在世风日下,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于有钱人家,当官人家,会读书会认字的,耳听眼看的时间长了,就习以为常,迷不知耻,将不知所终。
天上诸神仙不得已,奏明玉帝将此冥律处罚条例明白的广传阳间,不必隐藏忌讳,其中只要有人见到此冥律处罚条例,而知到悔改的,减罪。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减罪。积功德的,减罪。
如果见到这篇律条仍不知改悔,反而加以抵毁诽谤的,一定会遭恶报或雷击,或者有见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并且广为传播的,传一百人,增寿一纪。传二百人,无子得子。传三百人,增寿二纪。传四百人,子孙盛昌。传五百人,功名连绵。传一千人,名登赤箓。传流天下,死后成仙。传十富豪,抵传二百人。传一个当大官的,抵传一百人。
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,照准施行。
(1)嫖淫一次娼妓:减寿半年,染上性病的,减寿一年,若能改悔,免去减寿,
(2)女人找男人的同罪。十六以下照处女论,十六以上,照室妇论;挟幼童者,照嫖娼同罪论。即同性恋者.
(3)制造淫书的:减寿二纪(一纪十二年),若有因阅读书造成淫害,罪坐已身,书不消灭,永不超生,拍摄淫戏春宫,与此同罪。
(4)宣扬一次色情事件的:减寿半纪,若有害人命,减寿一纪;女孩之间宣扬谈论房事的,与此同罪。若能改悔,罪俱减等。
(5)犯乱伦罪的,将永远关在地狱里。同时又害人性命的,将遭受天雷击死。侮辱戏弄尸体的,与此同罪。已经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可以不受雷劫。如果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准充抵掉四分罪过。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。
(6)强奸寡妇的,没有后代,断子绝孙,受苦地狱,历五百劫,转为虫蚁,又五百劫,转为禽兽,又五百劫,再转投胎成一个做妓的身体。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免受一百劫。有害人性命的,罪加五等。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准抵一半,行大善五百,亦抵一半。
谨按:地狱历劫者,每一劫,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。阴间司法受罪,可不比阳间法律,虽然刑罚一次,他的身体已死了,又必须使之恢复还原人形,再受刑罚之苦一次。历劫满数后,这一罪才算完,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,再按罪使之受地狱刑罚。在《洞冥记》中,详细的登载了犯淫孽罪的,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,死后自然能抵除减罪,如果至死不改者,死后由一殿压解至各殿,必须历受诛心狱、铜人狱、割肾狱、鼠啮、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,若乱伦的更入乱伦等狱。或永远关在地狱里,受尽诸多刑罚。虽刑罚于淫孽的,但是犯乱伦罪为特重。以上地狱,各受若干劫,满后始得转劫,转劫者系投生一次,为一劫。又见金科辑要、轮科辑要二书中,详列赏善、罚恶各条,而此冥律诸条,亦有减免加等,准抵差别,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,若参观金轮二科,暨洞冥记,则因果报应,益信而有征也。
(7)诱奸寡妇: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,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,尽受地狱之苦,转投胎成虫蚁,历四百劫,投胎成禽兽,历四百劫。再转投胎成一个先天残疾的身体。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只可免八十劫。有害人性命的,罪加四等。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准抵消七分罪。行中善五百次的,亦只可抵消七分罪。
(8)调奸寡妇:自其第三世开始断绝子孙,这个劫要各历三百次,尽受地狱之苦,转投胎成虫蚁,历三百劫,投胎成禽兽,历三百劫。再转投胎成一个天生贫穷下贱的身体。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只可免六十劫。有害人性命者,罪加三等。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只准抵九分罪。行小善五百次的,亦可抵九分罪。
(9)强奸处女:自己的子女会淫荡,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,尽受地狱之苦,转投胎成虫蚁,历四百劫,投胎成禽兽,历四百劫。再转投胎成一个给别人做奴隶的下人。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免一百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四等。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准抵一半罪。行大善四百次,亦可抵一半罪。
(10)诱奸处女: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,这个劫要各历二百五拾次,尽受地狱之苦,再转投胎成虫蚁,历二百五十劫,再投胎成禽兽,历二百五十劫。再转投胎成一个出生就满身疾病的人。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免七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三等。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准抵七分罪。行中善四百次,亦可抵七分罪。
(11)调奸处女: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,这个劫要各历一百次,尽受地狱之苦,再转投胎成虫蚁,历一百劫,再胎成禽兽,历一百劫。再转投胎成一个中等贫穷的人。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免四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二等。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准抵九分罪。行小善四百,亦抵九分罪。
(12)强奸室妇: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,这个劫要各历三百五十次,尽受地狱之苦,再转投胎成虫蚁,历三百五十劫,再投胎成禽兽,历三百五十劫。再转投胎成一个奴隶兵卒身。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,免一百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三等。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,准抵一半罪。行大善三百,亦抵一半罪。
(13)诱奸室妇:减寿二纪,金科辑要则云:一纪为十二年。以上之劫,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一百劫。再转为人,为孤独身。已受阳罚,免三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二等,有忠孝事,准抵七分。中善三百,亦抵七分。
(14)调奸室妇:减寿一纪,以上之劫,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,为虫蚁,为禽兽,各历七十劫。再转为人,为中贫身。已受阳罚,免二十劫。有害人命者,罪加一等
。有忠孝事,准抵九分。小善三百,亦抵九分。(15)以上的寡妇、处女、室妇俱属别人家,如果是亲戚,加倍治罪。如果是平常的亲戚,罪次乱伦;若果人家还在服丧中,罪加三等。无论仆妇,无论奴婢,奸淫之罪,俱照上论。奸淫之事没成的,减寿半纪,有害人命者,照成奸论。
《陆判官淫律补篇》
(16)凡奸淫之事后怀孕的,有用药打胎,致丧一命者,加倍治罪。
(17)凡奸淫处女,在十二岁以上者,虽属引诱调戏,俱以强奸论,若有害人命者,加倍治罪。
(18)凡已经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,娶一人,减寿二年。有功名者,削功名八分,不减寿。
(19)凡寡妇无意改嫁,而用计诱之者,减寿三年。有意改嫁,免去减寿。
(20)凡娶一个寡妇,留夫家一子女者,减寿二年,子女致死者,减寿一纪。
(21)凡朋友相见,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,三次,减寿一月。导致他人犯淫罪的,减寿三年;有功名者,罚停迟功名。
(22)凡在路上遇到美女,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,三次,减寿半月。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,其实心存恶意的,一次,减寿三月。
(23)凡喜爱听色情淫戏者,一次减寿三月。有功名者,罚停迟功名。点一次,减寿三月,若有所害,转兽一世。
(24)凡喜爱看色情书籍,色情图片的,三次,减寿半月,致生疾病者,减寿三年。
(25)凡是引诱他人行淫事者,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,父兄纵子弟行淫者、纵容奴仆下人犯淫的亦同罪。
陆判官云:按此冥律处罚条例,种种淫罪固然难得宽恕,然而犯罪的尤其严重,无论以下犯上的,以长欺幼,死后俱入无间地狱。
陆判官说:按以上的冥罚律则看,各中淫罪很难得到稍微宽大的处罚,而其中乱伦的罪尤其重!无论是以卑凌尊,还是以长欺幼,死后全都进入无间地狱!(无间地狱有什么特点呢?一是日夜受罪,以至劫数,没有一秒种的停息;二是一个人也会遍满地狱,多人也会遍满地狱;三是罪器叉棒,鹰蛇狼犬,碓磨锯凿,剉斫镬汤,铁网铁绳,铁驴铁马,生革络首,热铁浇身,饥吞铁丸,渴饮铁汁,从年竟劫,数那由他,苦楚相连,更没有间断;四是不问男子女人,羌胡夷狄,老幼贵贱,或龙或神,或天或鬼,罪行业感,一样同受;五是如果堕到这个地狱,从一进去,直到百千劫,一日一夜,万死万生!想求一念间的暂住也不可能!除非业尽,才能受生,以此连绵不绝!)
有见到这些冥罚,能知道后马上悔改的减罪;行忠孝事的减罪;积功德的减罪。如果见到这些律则却仍然不知改悔,反而加以毁谤的,定遭恶报或雷击!
或有见到这篇冥罚淫律,能遵信而且广传他人知道的,每传一百人,增寿十二年。
传二百人,无子得子;传三百人,增寿二十四年;传四百人,子孙盛昌;传五百人,功名连绵;传一千人,名登赤箓;传流天下,死后成仙。传十富豪,抵传二百人。
传一仕宦,抵传一百人。这些都是经过孚佑帝君奏明玉帝,照准施行的不能不知的冥罚淫律。
文昌帝君功过革律˙淫律补篇
淫律功格
一昼夜不起淫念:一功。
不蓄淫书淫画:一功。
不履邪地:一次一功(现今网络盛行,并非刻意,亦很容易见到色情网站之链接,若能自我自制,即刻远离,一次即可得一功也!)。
见一美色不留盼:五功。
居家能节欲:十功。
时怀圣贤上帝,暗室谨饬:百功。
完一女婢节:百功。
当可染境不染:百功(譬如投怀送抱者,或应酬交际自然形成时…)。
造一部戒淫书:三百功。
烧一部淫书板:三百功(当今科技发达,每一片光盘皆可为母板,若知毁之,则行功亦速矣!)。
平生不二色:千功。
淫律过格
造淫书淫画流传:无量过(裸露写真集亦算在内,要当明星者,切勿蹈之!)。
因邪淫害人性命:千过。
因邪淫堕胎:千过。
诱奸幼女:五百过。
淫荡忘身贻父母忧:百过。
好色致病贻父母忧:百过。
制淫方:五十过(制淫方者,其过如此,而贩卖淫剂者,其过同制淫方,如:春药、FM2…等,宜戒之!)。
宿一娼妓:三十过。
调戏一美色:二十过。
评一女色:十过。
家居淫亵非时:五过。
收藏淫邪图像书词:一日三过(网站中挟杂色情图片者,宜戒之!)。
作淫诗:一次一过。
口出淫词:一次一过。
遇一美色留盼:一次一过。
辗转一淫念:一时一过。
女子德行功过略记
闺门功格
居处端庄:一日一功。
不轻行动谨守深闺:一日一功。
授受不亲:一次十功。
不轻露言貌:一次十功。
端庄静好:百功。
慎举止:百功。
终身缟綦自安不务华饰:百功。
毁妆弗饰:百功
教女贤淑遵闺训:千功。
苦守节操:无量功。
遇强暴誓死自全:无量功。
终身无邪念时刻自持:无量功。
闺门过格
陷身失节:无量过。
堕胎:三百过。
与人苟接言语:一次十过。
举止轻佻:一次一过。
谨按:依据《文昌帝君功过格律》所言,修果积功至千百,圣贤可希,神明钦敬,则无福不臻,有愿皆遂矣。因此同理,累过不必至万,千百即足以堕入幽冥地狱受极大痛苦矣!
触犯淫业之罪条
修身养性,首重戒淫、戒色害,否则内必伤精,外则败行。淫色之害如快利钢刀,刮精刻骨,元气尽伤,欲修道则无以成之,甚者,败坏伦常道德,造罪尤深,可不慎乎哉。
现述律条于后:
一、违反伦常犯奸者,不赦;未成者,减一等。
二、日、月、星三光之下宣淫者,神前、佛后、神庙、佛堂宣淫者,父母生辰、忌日,强奸节妇、霜尼者,不赦。
三、玉皇大帝圣诞日犯者,不赦;父母临终日犯者,不赦。
以上不赦之罪,一次百过,夺算三年,降富贵一等;强奸者,加一等治罪;伤害性命者,加罪二等。按罪所积,一等以天霆报,二等以神殛报,三等以水火漂焚报。
以上所犯不赦之罪,可以其功德抵消之,但亦须受考惩。
四、强奸节妇霜尼破节之罪,五百罪;套计者,四百罪;和奸者,三百罪,削寿一年,降富贵一等;未成者,减一等;狎戏,百罪。
五、良妇离夫、娼妇从良、他人爱人、婢女仆妇,强奸者,百罪;计奸者,五十罪;和奸者,二十罪,削寿一年,降富贵一等;未成者,减一等;狎戏,十罪。
六、眼淫,一次五过;积达十罪,夺算一年、禄六月,生以受诸眼疾之灾;死入挖眼狱,戳眼狱,转世盲瞎。
七、耳淫,一次五过;罪积十罪,夺寿禄如前,生以耳疮、肿毒、脓血、塞耳报;死入挖耳狱,猬虫钻耳狱,转世聋残,愚闷。
八、手淫,一次十过;罪积满十罪,夺寿禄如前,生以手疮疔毒、诸手脓疮报;死入拔手足甲狱,转世手足残缺。
九、口淫,依其轻重分五等,一等一言百过,二等一言五十过,三等一言三十过,四等一言二十过,五等一言十过;罪积满十罪,夺寿禄如前,生以潦倒困厄、一切凶死报;死入铜柱狱,转世男化女质,女为娼妇,报对填还,罪满再转湿生。
十、身淫,一次十过;罪积满十罪,夺寿禄如前,生以毒疮遍体、溃烂、脓血报;死入普掠狱,转世身体缺废癃残。
以上诸条,按所犯之淫罪,罪积达某数,按罪轻重报之,故有轻重不同之罪罚之也。
色害诛心
见人美色起心挑。蚀骨刀侵祸自招。
倘若怡情三宝养。修持种德福来邀。
色淫为万恶之首,君子兢兢然,皆不敢一念苟且,拒防如虎,所以德能坚定以自守,为恐有丑德之来,以致于身败名裂。见人美色,虽然念起而身未为,念已驰,神已移,念驰神移,则心机必乱为矣。戒之!戒之!
色者人所同好,如一物之美,人人羡之,故此色不易绝也。念起则心机动,心驰则难以自守,缘之不遇,意已乱,缘之将遇,道德则丧,德丧身则危矣。
色害之防,先严己心,心勿其驰,慎于念动之先。心念即起,目为之贼,耳为之盗,贼盗内侵,身心无主。故内戒己心,尤须外防耳目,耳目既忘,心志则定,意念正,正则无邪。诛心,严念之起,慎意之动,见人美色,起心私之,不论其犯与否,均有律诛其应得之罪。
现述律条于后:
一、闻声神移,注目留盼,窃意私窥,逐念幻想,调看斜看,迎面正观等一切耳淫目淫之罪:一次五过,四十次为一罪,一罪夺寿半算,百罪夺寿三算,降富贵一级,如无降则折寿半纪,按罪削寿禄,注潦倒籍,生以诸谋不遂、困厄潦倒无成报;死入铜柱狱,屠割狱,转世耳目疮坏困穷潦倒。
二、好讲淫词,巧言戏语,乱人心志,曲描丑态,谗言妄语,败人诬名,妄言闺情等一切口淫之罪:一次十过,二十次为一罪,一罪夺寿半算,百罪夺寿三算,降富贵一级,如无降则折寿半纪,按罪削寿禄,注破败籍,生以刑祸折凶破败连连摧折凶死报;死入金刚狱,镬汤狱,屠割狱,转世破相(口鼻歪斜,缺牙暴齿,焦颜烂脸,突睛暴眼,口吃等)。
三、心念手动,手做非礼,藉机挨身,巧诱戏弄,搂抱调戏,手做非礼等一切手淫之罪:按其轻重分三级,三等一次五过,二等一次十五过,一等一次五十过(夺算如前二条),按罪削寿禄,注短折籍,生以刑祸短折潦倒困厄报;死入铜柱狱,屠割狱,转世手足挛缩,行动不便,曲拳断指,恶疮臭手,半身不遂等。
四、好听淫词,自迷心志,专做邪淫,不务正经等一切耳淫之罪:按轻重分三级,三等一次五过,二等一次十过,一等一次二十过(夺算亦如前三条所述),按罪削寿禄,注倾折籍,生以凶祸不断、倾折困厄报。死入金刚狱,屠割狱,镬汤狱,转世破相(除前二条破相例,外加如赘疣、缺唇、断齿等)。
以上诸条,乃指耳目手口之淫罪,而以手淫、口淫,易于败德,甚致败人名节,损人性命,故有轻重等级之分,以治其罪。
五、写作淫词,艳曲歌谣,流布淫书,刊传害世,摄绘春宫,迷乱人心,无名虚构,败人名节,捏诬淫词,酿祸害人等一切笔淫之罪:按其分三等,三等五字一过,二等一字一过,一等一字三过,按罪夺寿禄加三等,削寿禄,注绝嗣籍,一等以天刑报,二等以巨祸灭门报,三等以非祸恶症凶死报,或以潦倒凶死报,致人性命者,以索冤惨死报,或以速祸凶死报,如有妻女子孙者,以淫乱报;死入金刚狱,镬汤狱,铜柱狱,或入阿鼻狱,待流传消灭净尽,再转世女质,或转世困厄潦倒,或转世水族,生活困厄乞讨,无有善终,再转世猪母、犬。
六、邪缘未就,生幻妄心,勾计未就,生陷害心,见人美色,生迷恋心,人有己无,生不平心,人妍己丑,生嫉妒心,见人娇柔,生妄想心,等一切心淫之罪:一等一次百过,二等一次五十过,三等一次二十过,按罪削寿禄,注倾折籍,一等以摧折倾祸凶死报,二等以速祸连连困厄报,三等以非祸倾折报;死入溟冷狱,火车狱,普掠狱,转世残破流离,困厄潦倒。
七、好寻花问柳,狂妄无忌,见人美色,起心私之之罪:十刑,按罪削寿禄,注潦倒籍,生以困苦穷厄潦倒报;死入金刚狱,镬汤狱,转世女质,流落乞讨,再转水禽。
八、邪淫滥交,自逞风流,见人美色,起心私之之罪:十刑,按罪削寿禄,注疾厄籍,生以非祸恶症凶死报;死入普掠狱,铜柱狱,转世残缺脓血,乞讨流落。
九、贿赂买奸,设计诱奸,贿买套奸,等一切盗淫之罪:十五刑,按罪削寿禄,注倾折籍,生以官刑倾折报,或以非刑速祸报;死入镬汤狱,屠割狱,普掠狱,转世女质,奴婢娼妓,再转世虎狼豺豹等野兽。
十、藉势威奸,借故逼奸,等一切邪淫之罪:十五刑,按罪削寿禄,注破折籍,生以非祸连连恶症凶死报;死入金刚狱,溟冷狱,屠割狱,转世残破无依,困厄颠连,再转世水族、猛兽。
十一、掳掠强奸,结党朋奸,藉酒醉奸、逼奸、占奸,等一切邪淫之罪:十五刑,削寿禄,注倾覆籍,生以倾覆颠连困穷恶症凶死报;死入屠割狱,铜柱狱,转世女质,为娼为妓,再转世牛犬。
十二、巧计逗奸,藉机夺奸,等一切淫盗之罪:十五刑,按罪削寿禄,注落魄籍,生以官刑非祸落魄报;死入火车狱,溟冷狱,普掠狱,转世残缺脓血落魄,再转世水族。
谨按:地狱历劫者,每一劫,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。阴司受罪,非比阳世,虽刑罚一次,其身已死,又必使之复还人形,刑戮如前状,历劫既满,此罪始完,如再有他罪,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,尝见《洞冥记》中,详载犯淫孽者,生前如悔改向善,死后自抵除减罪,如至死不改者,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,须历受诛心狱、铜人狱、割肾狱、鼠啮、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,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。或永闭地狱,受诸刑罪。盖刑罚于淫孽,乱伦罪为特重。以上地狱,各受若干劫,满后始得转劫,转劫者系投生一次,为一劫也。
又见《金科辑要》、《轮科辑要》二书中,详列赏善、罚恶各条,而此冥律诸条,亦有减免加等,准抵差别,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,若参观《金轮》二科,暨《洞冥记》,则因果报应,益信而有征也。
谨按:《金科辑要》,系清咸丰六年,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,此科原乃上帝所定,秘之玉箧,文帝恳求玉旨,颁行人世,发明天律,又曰阳律,罚民之恶,降灾劫以诛其心。清光绪三年,文武二帝,恳蒙玉帝准后,颁《轮科》彰明阴律,核人之罪,有地狱以诛其魂,又经 诸仙述辑,凡《金科》所未尽有者,是书续传其旨,飞鸾缮稿,普示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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